近日,河南濮陽有群眾反映,當地大力建設高檔“公務員小區”,而價格只有市場價的一半。據調查,涉事樓盤確為當地面買屋向市直單位公務員定向開發的商品住房,而當地機關事務管理局則表示,小區建設屬商業行為,各種手續齊全,願意接受社會各界監督。(7月30日《京華時報》)
  建設公務員小區,解決公務員住房困難,實現安居樂業,本無可厚非。因為公務員也是人,也需要安家,也有住房需求。公務員小區只允許公務員入住,似乎也可以理解。但為什麼東森房屋公務員小區非得是高檔的呢?為什麼必須是達到一定級別的公務員才能購買呢?而且高檔小區的樓房只有市場價的一半,甚至低於當地經適房,被稱為“白菜價”。這就有點蹊蹺了,不得不讓人懷疑。
  面對群眾的質疑,當地政府回應稱手續齊全,完全採取市場化運作,政府沒有插手。SD記憶卡但看機關事務管理局與安居公司簽訂的《委托開發協議》,要求事務管理局“協調有關政府部門減免相關費用等事宜”。試問:由事務管理局“負責協調有關政府部門減免相關費用等事宜”,是不是政府插手?這個減免費用能給開發商降低多少成本?難道這也是完全市場化運作?而且,完全市場化運作能協議規定開發公司的利潤嗎?協議規定公司利潤不能超過3%,與其他商品房相比,如此顯然賠本的買賣,開發商為什麼願意接受?公務員用“白菜價”購買高檔小區,這個差價誰來補?
  開發商是絕不可能自己賠錢補差價的,除非他能租辦公室“失之東隅補之桑榆”,也許是依靠當地政府機關單位的力量,得到更多、更大的工程,獲得比差價大得多的利潤。否則,開發商會以低於市場價一半的“白菜價”出售嗎?當然不能,肯定不能,絕對不能!因為企業不掌握公權力,無法利用公權力為自己謀取利益,為了補償其損失,使之收穫更大利潤,自然就得靠讓開發商“吃了虧”的相關機關單位了。
  可見,開發商之所以願意用白菜價建高檔公務員小區,正是看中了公務員們手中的權力,看到了可預期的長遠的豐厚的利益。俗話說:放長線釣大魚;背靠大樹好乘涼。開發商今天為建高檔公務員小區損失了點利潤,但可贏得公務員對自己的好感、信任,贏得公務員賣屋手中的權力青睞,實際上是一種長期投資,明天可以收穫高出損失不知多少倍的利潤,何樂而不為呢?相反,如果我們真正管住了公務員手中的權力,切實加強了對權力的監督,權力無法與金錢做交易,還有哪個開發商願意用白菜價承建、出售高檔公務員小區?
  文/劉運喜  (原標題:高檔“公務員小區”為何白菜價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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